八綱、八法
這幾年來一般人都知道中醫臨床學術的基本特點是所謂辨證論治。辯證論治既反對了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對症治療,又反對只堅持某方某藥或秘方驗藥而不顧病情變化及病人具體情況的,以病試藥的治療,在中醫臨床的體系中,辨證論治確實是比較進步的。
辯證論治並不是那一家獨創的,它是經歷過長期的發展過程而逐漸行成的。我們可以這樣設想:古人開始是認識了許許多多症狀,如頭痛、咳嗽等 等,然後逐步根據當時的解剖生理,病因病理知識,把這許多支離破碎的症狀加以歸納分類,這就是太陽病、陽明病、太陰病、少陰病以及風病、寒病、熱病、濕病 等名稱的來源。這種按解剖生理及病因病理的疾病分類法,顯然是前進了一大步,但在臨床處理上,仍然感到許多問題,因為同一病因病所的疾病,是會不斷變化發 展的,在發展過程中,往往表現不同的傾向或特點,這些傾向或特點,關係著疾病的處理,所謂『撥亂反正』,所謂『無實實,無虛虛,補不足,損有餘』。這種針 對病理生理傾向特點的學術思想,在『內經』、『傷寒論』中已經孕育發展了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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