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萬山講《傷寒論》第69講
辨陰陽易差後勞複病證並治(1)
前面講了六經病證辨,也談了六經病證後面所附的霍亂病脈證病治辨,《傷寒論》10 卷22 篇,我們通常所說的398 條、112 方是指的從“辨太陽病脈證病治上第五”到“辨陰陽易差後勞複病脈證病治第十四”,這10 篇內容,這10 篇內容,注家們把它叫做潔本,清潔的“潔”。因為從明朝以後,《傷寒論》10 卷22 篇前面4 篇是辨脈、平脈、傷寒例、痙濕暍,後面8 篇是“可與不可”。 從明朝方有執以後認為前面的4 篇是王叔和編的,後面這8 篇又是王叔和重新給整理,用另外一種形式來表述六經病證的,他只不過是用治法“可與不可”來表述六經病證,所以就認為中間這10 篇才是真正的《傷寒論》的核心內容。當然方有執、俞嘉言、程應旄這些人,他們的觀點,我們今天也要另外看。從歷史上來看許多注家對方有執、俞嘉言諸家的這 種認識也是有不同見解的。但是從此之後,人們就把中間這10 篇內容當作學習《傷寒論》的重點,這倒是事實,直到今天仍然是取這10 篇的原文進行選擇、進行注釋,作為大學中的教材。也做為執業醫師資格考試主要是主治醫師的考試,作為考試的範圍。因此,我們所說的《傷寒論》最後一篇,不 是那個“辨發汗吐下後病”脈證並治第二十二,而是指的“辨陰陽易差後勞複病脈證並治第十四”,我們今天就講最後一篇。它的篇名叫“辨陰陽易差後勞複病脈證並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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